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2028年区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A-450001-202509301906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2028年区监控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招标。本次采购预算为999.5429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2028年区监控业务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含网络运行监控、智能化开发维护与大数据分析、运营质量分析、两翼业务支撑、综合系统支撑服务等。
1.2.2服务包人员配置表
服务包人员配置要求表 |
||||||
序号 |
服务包名称 |
服务包类别 |
第1年预估采购服务包数量(个) |
第2年预估采购服务包数量(个) |
第3年预估采购服务包数量(个) |
每个服务包需配置人数(人) |
1 |
外包团队日常管理服务包 |
外包团队日常管理服务 |
1 |
1 |
1 |
1 |
2 |
运行监控服务包 |
监控管理服务 |
3 |
3 |
3 |
1 |
3 |
现场监控服务 |
12 |
13 |
14 |
1 |
|
4 |
运营质量分析服务包 |
运营质量分析服务 |
11 |
12 |
12 |
1 |
5 |
两翼业务支撑服务包 |
两翼业务支撑服务 |
2 |
3 |
3 |
1 |
6 |
大数据分析服务包 |
大数据分析服务 |
3 |
3 |
4 |
1 |
7 |
数字化资质服务认证服务包 |
数字化资质服务认证服务 |
1 |
1 |
1 |
/ |
8 |
数据采集服务器服务包 |
数据采集服务器服务 |
1 |
1 |
1 |
/ |
9 |
故障督办短信服务包 |
故障督办短信服务 |
1 |
1 |
1 |
/ |
说明: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4服务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6本项目对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报价单价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各服务包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包名称 |
服务包类别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服务包/月) |
1 |
外包团队日常管理服务包 |
外包团队日常管理服务 |
12000 |
2 |
运行监控服务包 |
监控管理服务 |
7500 |
3 |
现场监控服务 |
6500 |
|
4 |
运营质量分析服务包 |
运营质量分析服务 |
7500 |
5 |
两翼业务支撑服务包 |
两翼业务支撑服务 |
7500 |
6 |
大数据分析服务包 |
大数据分析服务 |
15000 |
7 |
数字化资质服务认证服务包 |
数字化资质服务认证服务 |
50 |
8 |
数据采集服务器服务包 |
数据采集服务器服务 |
561.14 |
9 |
故障督办短信服务包 |
故障督办短信服务 |
539.66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4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具备如下要求:
2.4.1投标人拟投入的驻点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计算机、信息或相关专业);2)PMP或一级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等职称或资质证书;3)同类项目管理、团队管理经验在4年及以上。
2.4.2投标人至少预备4名拟投入的大数据分析组的人员,且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计算机、信息或相关专业);2)IT服务项目经理证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资质证书;3)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在2年及以上。
备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业绩: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备的同类监控服务类项目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备的同类IT支撑工具及数据分析平台的开发服务项目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有效的发票扫描件或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2)业绩累计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4)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5)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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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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