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 年外雇生产车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 年外雇生产车辆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0DTJC-F9001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 年外雇生产车辆2.3 建设地点: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4 建设规模:6720MW2.5 计划工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2.6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需2026 年常驻托电公司外雇生产车辆及型号种类如下:25T 汽车吊、36T 汽车吊、50T 汽车吊、70T 汽车吊、130T 汽车吊、8T平板车、30T 平板车、20 型装载机、50 型装载机、13T 自卸车、10m³吸污车、100m管道疏通车、25m 升降车、10m³混凝土搅拌车各1 辆,20m³水罐车、150 型挖掘机(带破碎头)各2 辆,共计16 种车型18 辆生产车辆,以上各车型需求数量为投标人最低保障数量,各车型数量需要满足招标人现场使用需求数量,投标人必须积极配合进行车辆调配;(2)本次采取统招分签方式,投标人分别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签订合同。本项目根据合同单价和实际用车量据实结算,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任一条件合同终止;(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调度员各一人,并为提供的所有车辆配备驾驶员各一人。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项工程车辆租赁项目业绩,且合同服务期6 个月及以上。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21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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