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YI[GK]2025002
项目名称: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20,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4,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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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 1(个)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4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应当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乡规划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