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框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38000220021401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框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框架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南网五省区及其他区域的通用航空器材维修物料及维保辅助服务,包括多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机库以及激光雷达等其他挂载设备的维修物料及维保辅助服务。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注:1.在招标公告、框架采购协议承诺各标包的采购金额详见标的清单中的概算金额,采购金额允许上限为概算金额的150%,下限为概算金额的80%。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2.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3.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4.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框架有效期内,可适时根据业务情况开启新一轮采购,新一轮采购不影响本框架招标项目的继续履行。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通用航空器材维保维修物料框架服务 |
标包1:通用航空器材维保维修物料框架1 |
700 |
详见报价明细表(标包1-2)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
标包2:通用航空器材维保维修物料框架2 |
5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2 |
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服务 |
标包3: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服务(广东、广西) |
400 |
详见报价明细表(标包3-5)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标包4: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框架服务(超高压、云南、贵州区域) |
4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
标包5:通用航空器材维保辅助框架服务(海南、深圳及其他区域)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否 |
/ |
备注:
一、本项目2个标的,5个标包,标的间可兼中,标的内标包不可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2个标包,各标的进行统一的一次性评审。
1.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服务金额为准。招标人对本项目预估服务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实际采购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2.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3.协议有效期内,若中标人提供的零部件维保服务,因促销、优惠活动等因素,导致中标服务的官方指导价低于中标价格,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中标产品调整降价后的服务指导价与原合同中的结算原则签订补充合同,并按补充合同的价格进行服务。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按招标人印发的管理规定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4.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国家、行业、公司等因素,导致技术标准更新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合同。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按照招标人印发的管理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5.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国家、行业、公司等政策或其他限制因素影响,导致标的无法继续进行分配,须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
6.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可适时根据业务情况开启新一轮采购,新一轮采购不影响本框架招标项目的继续履行。
7.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不得再继续承接南网范围内无人机维保服务相关业务。
二、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遇上级单位政策变化或业务开展情况调整,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无法履行交货要求等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4.当中标人无法满足服务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5.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标包1-2为下浮率报价,维修物料结算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标包3-5为单价报价,含税总价报价=含税单价报价*预计数量。
2.结算方式: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合格的书面意见后,乙方提交项目成果、书面付款申请和发票。
说明:在维修前,应先向业主出具故障检测报告或检测单,列明设备的故障及需要维修内容等,维修完成后应提供故障检测报告或检测单、竣工报告或竣工单作为结算依据,未能提供有效报告的项目,业主有权不予结算。
四、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要求: 标包1、标包2下浮率报价;标包3-标包5单价报价。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3)投标人应投标同一标的内所有标包,且所有标包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须保持一致。若不投标同一标的内所有标包或所有标包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不一致的,则否决投标人对该标的所有标包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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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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