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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施工优化咨询】招标公告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施工优化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施工优化咨询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2∶8。招标人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施工优化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0LJHYR-F001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设计施工优化咨询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2.4 建设规模:1×660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通过工程竣工决算止。2025 年项目开工建设(具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2027年投产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本项目工程策划、施工图及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查、优化咨询,并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方案,以降低工程造价等。咨询服务覆盖工程项目的司令图、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和设计总结等各个阶段,包括电厂主体工程、全厂所有辅助设施及系统、脱硫及脱硫废水系统、脱硝系统、封闭煤场EPC 工程、与中水厂合作的中水取水泵站和管线及软化水供水系统和管线、接入系统等审查、启备电源接引、优化建议,协助招标人对设计单位进行监督,对设计方案的合规合理性提出建议,督促设计单位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控制工程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数量为计算依据)须具有2 份及以上单台机组660MW 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工程设计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1 个及以上单台机组660MW及以上新建燃煤火电机组项目的工程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13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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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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