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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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5-127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246,857.00元 | |||||||||||||||||||||||||||||||||||||||||||
最高限价:424685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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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 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古洛渠以北临洛河低洼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雨洪行泄通道贯通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涧西区丝路大道片区雨水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体育场片区开元大道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关林周边区域排涝管渠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南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东千渠雨水排涝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中州路(武汉路~太原路)老旧排水管网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片区排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机场南片区排水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中州东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滨区光武大道排涝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伊滨区伊南排涝干渠雨水泵站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25]2号、3号、4号、5号、6号、9号、14号、15号、16号、19号、21号、22号、25号、26号、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项目代码:2501-410300-04-01-314693、241024、275765、754033、224423、534178、113429、716219、821272、263903、746349、164620、885852、718128、976831。),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比),招标人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洛直工服招标(2025)0048号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5.2项目概况:本次拟招标项目主要以排水防涝为目的,该批项目的实施能保证区域有效防御相应风险,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周边生态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改造措施,提高该区域防洪排涝能力,解决区域积水内涝现象。 5.3建设规模: 一标段:涧西区景华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涧西区丝路大道片区雨水泵站项目、中州路(武汉路~太原路)老旧排水管网更新项目;二标段:洛阳市中州东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洛阳市南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洛阳市古洛渠以北临洛河低洼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洛阳市体育场片区开元大道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洛阳市关林周边区域排涝管渠建设工程;四标段:洛阳市东干渠雨水排涝泵站建设项目、洛阳市伊滨区伊南排涝干渠雨水泵站建设工程、伊滨区光武大道排涝渠建设项目;五标段;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片区排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洛阳市机场南片区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洛阳市雨洪行泄通道贯通项目(一期)。 5.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范围内所有监理服务 5.5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的0.90%,一标段最高不得超过927576.00元;二标段最高不得超过730584.00元;三标段最高不得超过668799.90元;四标段最高不得超过961217.10元;五标段最高不得超过958680.00元 5.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5.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5.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5.10其他:(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3)文明工地目标:合格;(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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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3.6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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