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香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70024-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333
3、项目名称:秭归县香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0(万元)
6、最高限价:464.35(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香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环境治理工程:农业垃圾收集设施;挡水坝;新建400m3蓄水池。(2)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清淤;新建生态护坡;岸线复绿。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检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上传以上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2025年5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企业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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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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