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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西田林老八渡风电等5个项目塔架设备采购及风机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广西田林老八渡风电等5个项目塔架设备采购及风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1-181)

项目所在地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广西田林老八渡风电等5个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集团所属各基层项目单位。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广西分公司田林老八渡风电场项目

华能广西分公司田林老八渡风电场项目位于广西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八桂瑶族乡。拟建风场区域属山地丘陵地貌,部分区域地形起伏相对较大,山顶植被以桉树和低矮灌木为主。田林老八渡风电场工程装机规模为100MW,计划安装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为180m,本次采购7台格构塔塔筒设备及风机安装施工。

(二)吉林分公司通榆春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

华能通榆春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东北方向的八面乡,地貌单元上属松辽冲积平原和沙丘,地势开阔,交通运输较为便利。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项目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140米,叶轮直径230米。

(三)吉林分公司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9万千瓦风电项目

华能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9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市。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9万千瓦,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和3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160米。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20米,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00米。

(四)河北分公司磁县5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磁县5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邯郸市磁县岳城镇、时村营乡。拟选风场场址地貌形态为丘陵,波状起伏,场地开阔,地面标高为69-175米。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20米。招标阶段主机厂混塔初步设计为:满足风机轮毂高度160米,混塔重量(含钢筋及预应力钢绞线)2320吨;钢段高度19米,重量48吨。

(五)河南分公司中天碱业65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

中天碱业65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由两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南阳桐柏50兆瓦风电项目和南阳唐河15兆瓦风电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风电场的地貌单元类型为低山丘陵的前缘,场地高程122.0-149.3m。项目规划安装8台6.25MW和3台5MW风力发电机组。6.25MW风机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20米。招标阶段主机厂混塔初步设计为:混塔高度132m米,混塔重量(含钢筋及预应力钢绞线)1983.1吨;过渡段1.5米,重量9.5t。钢段高度23.5米,重量50.9吨,塔筒设备及风机安装施工概算为4240万元。5MW型风机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00米。招标阶段主机厂160米混塔初步设计为:混塔高度132米,混塔重量(含钢绞线)1979.8吨;过渡段1.5米,重量9.5t。钢段高度23.5米,重量45.1吨。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一(格构塔):广西分公司田林老八渡风电场项目格构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风机塔筒格构塔架及附件采购:华能广西分公司田林老八渡风电场共7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高度180m。包括塔筒的制造、试验、防腐处理及包装、发运至现场机位及车板交货(含随机技术资料)、现场检查、指导安装、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风机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全部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机舱、轮毂、发电机、叶片、塔筒、高强螺栓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吊装、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本工程风机主机已完成采购。其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发包人供货的设备和材料的接卸、储存、保管、吊装、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二:吉林分公司通榆春风20万千瓦风电和长发9万千瓦风电项目混塔设备和安装

(1)风机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吉林分公司春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20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轮毂高度140m;吉林分公司长发9万千瓦风电项目15台混塔筒塔筒高度160m。包括塔筒的设计、制造、试验与检测、防腐处理及包装、发运至现场各风机机位及车板交货(含随机技术资料设备合格证、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及现场指导施工的相应资料等)、备品备件、现场检查、检测、现场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安装、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风机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全部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机舱、轮毂、发电机、叶片、塔筒、高强螺栓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吊装、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本工程风机主机已完成采购。其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发包人供货的设备和材料的接卸、储存、保管、吊装、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三:河北分公司磁县5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混塔设备和安装

(1)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共8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8台混塔满足风机轮毂高度160米。包括塔筒的制造、试验、防腐处理及包装、发运至现场机位及车板交货(含随机技术资料)、现场检查、指导安装、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风机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全部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箱变、机舱、轮毂、发电机、叶片、塔筒、高强螺栓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吊装、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本工程风机主机(含机舱、轮毂、发电机、叶片)已通过华能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其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发包人供货的设备和材料的接卸、储存、保管、吊装、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标段四:河南分公司中天碱业65兆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混塔设备和安装

(1)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共11台风力发电机组混塔塔筒,轮毂高度160米。包括塔筒的制造、试验、防腐处理及包装、发运至现场机位及车板交货(含随机技术资料)、现场检查、指导安装、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风机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全部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机舱、轮毂、发电机、叶片、塔筒、高强螺栓等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接车、卸货、仓储保管、吊装、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行等工作。本工程风机主机(含机舱、轮毂、发电机、叶片)已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其他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发包人供货的设备和材料的接卸、储存、保管、吊装、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2.2工程质保

本工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自最后一套设备经试运行合格后次日开始进入质保期;施工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2.2.3 投标人自行解决事项

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一切施工临建工程。

2.3 本标段工程项目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保持总工期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标段一格构塔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单机容量不小于4兆瓦的格构型式塔架合同业绩(含样机),提供相关合同(含投标方的供货合同或者能够反映投标方参与设计建造的相关关联合同等)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塔筒规格型号、高度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标段二至标段四混塔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2项160m及以上钢混塔合同业绩;应有单机容量不小于6.25兆瓦混塔合同业绩;混塔业绩总容量不少于200兆瓦(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塔筒规格及型式、塔筒高度及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未发生过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3.2.2 投标产品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或国际权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材料,且应在供货前完成针对本项目特定场址的设计认证(需提供承诺书)。

3.2.3 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仅针对标段二至标段四混塔:投标人应具备混凝土段产品的设计能力,且设计人员须为本单位任职人员,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结构工程师)。

3.2.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风机塔架设计制造单位,满足专项条款要求中除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外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采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投标的,则须为通过华能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年度资格预审的入围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4日9时起至2025年8月21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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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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