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1522002025081401
乌兰浩特市2026年项目区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招标已经在兴安盟水利局备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境内。
2.2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平方公里,涉及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新城办事处、葛根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呼和马场。
2.3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勘测设计费以实施方案设计批复及自治区水利厅实际下达资金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建设地点 |
勘测设计费 |
一个标段 |
乌兰浩特市2026年项目区小流域提质增效工程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平方公里,涉及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新城办事处、葛根庙镇、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呼和马场。 |
最终批复及自治区水利厅实际下达资金的勘测设计费*100% |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勘测及实施方案设计并交付成果;
2.6质量要求:勘测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测设计,并对勘测设计质量负责,勘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行业规定的勘测设计深度要求;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能力。
3.3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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