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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WXJY202411002-X02]澄地2023-C-1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勘察、方案、初步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澄地2023-C-1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项目名称)勘察、方案、初步设计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地2023-C-1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澄江备[2024]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青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阴青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江阴市澄江街道璜塘路南、通渡路西侧 
    工程规模:新建澄地2023-C-13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项目用地53439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801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9000平方米,主要为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按照绿色二星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建造。地下车库面积约4.6万平方米 
    工期:4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05.0 万元
    招标范围: 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初步勘察阶段及详细勘察阶段、概念规划设计、建筑景观精装等方案设计及各专业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后期报规咨询、现场施工配合、驻场服务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地块总体概念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精装方案设计、基坑方案设计、三网智能化方案设计、泛光方案设计、标识标牌系统方案设计、地库品质美化方案设计等,本项目方案报批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海绵城市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绿色产品系统设计与咨询,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全专业扩初设计、日照分析设计:(1)对项目及项目周边建筑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分析范围详见《附件一:澄地2023-C-13号地块商品房项目日照影响分析范围图(含北侧150m日照影响范围线)》;(2)日照分析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交通影响进行评估,编制本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报告,通过交警部门评审并取得交警部门评审意见,临时道口和正式道口的开设;示范区规划及建筑、景观、精装等方案设计;单体建筑外立面设计、定板定样及外立面方案深化设计;同时包括完成规划、方案、扩初阶段效果图。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能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资质:a、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含)以上;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含)以上;b、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具体要求详见《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者[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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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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