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晋中市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建消防站二期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15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次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晋中市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建消防站二期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152001),已由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榆审批投审字[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榆次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晋中市榆次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工程名称:晋中市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建消防站二期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训练塔、训练副楼,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训练场、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亮化工程、旗台、室外排水沟),与一期工程配套有关的工程包括:营区一体化指挥系统,部分库室装修,办公、业务主楼及附属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2.3、建设地址: 榆次区顺城东街以北,经五路以东; 2.4、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建消防站二期项目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次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建消防站二期项目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b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b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