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改造工程(江埠水厂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干县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改造工程(江埠水厂供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余干县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余干县;
2.2招标金额:详见标段明细表;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段,详见标段明细表;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6)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上述人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工程认定。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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