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小西庄村)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小西庄村)EPC 总承包
(招标编号:SXXY-ZB-GG-20250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开发区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小西庄村)已由阳泉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开行投资【2025】31 号、阳开行投资【2025】
4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高新文化
旅游产业融合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兴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小西庄村)EPC 总承
包
2.2 项目规模: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家庄乡小西庄村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村内照明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
建设(三线整治、垃圾桶、垃圾车、路侧残墙、住户门口硬化)。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做调整的
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4建设地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家庄乡小西庄村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
规范、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
外企业须具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有效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
须具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 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
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
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
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 施工 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
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