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柑子坪污水处理厂已由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7-520330-04-01-9370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习水县习酒镇坪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在习酒镇柑子坪片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2300m³/d的污水处理厂,其中高浓度废水处理量为800m³/d,低浓度废水处理量为1500m³/d。主要建设综合楼、预处理单元(微滤机、初沉池、调节池和事故池等),厌氧单元(厌氧塔和厌沉池),综合生化单元(AAOAO)、深度处理单元(高密池、臭氧、BAF、反硝化滤池和炭滤池等),污泥处理单元(浓缩机、板框脱水机)、沼气处理单元(脱水脱硫净化、沼气柜、发电机组、火炬等)和除臭单元(收集系统和处置系统)等,总建筑面积约2384.4㎡。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元):178946700.00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元):143420900.00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元):1883520.00
2.4 招标范围: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柑子坪污水处理厂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采用精度为LOD300的BIM设计)、配合项目管理、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至本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完成止;投标人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成果资料,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与其它专业的配合、竣工验收及编制项目运营方案工作等全部工作,负责本项目地形图测绘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设计服务期限(天):60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