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15000020250731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境内
项目类别:能源项目工程类,项目内容: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复(满审服投字【2023】64号),项目代码为:2311-150781-04-01-989146;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满洲里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东部,西南距满洲里市人民政府22.76km,项目区地理坐标范围:东经117°38'12"~117°42'59",北纬49°31'58"~49°32'30",升压站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9′14″,北纬49°32′20″。
项目区属呼伦贝尔高平原和大兴安岭边缘过渡地带的低山丘陵地貌,海拔高度介于677-679m之间。项目区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漫长,夏季温凉短促,春季干燥风大,秋季气温骤降。多年平均气温-1.2℃,多年平均降水量303.4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531mm,无霜期110d。多年平均风速4.13m/s,主导风向为NW风,最大冻土度3.89m。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为暗栗钙土,本地区植被类型为典型草原植被,植被覆盖度45%左右。
2.2项目规模:满洲里绿色供电灵活性应用项目植被恢复施工工程治理总面积约为32.2hm2。主要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治理。
2.4工期:2025年9月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种植,工期:25天。种植结束后开始进入种植养护阶段,并通过最终验收。总服务期为种植期2025年9月5日(暂定)-2025年9月30日,养护期2年,自种植结束日起算至通过最终验收。
开标情况记录表中工期指的是本项目种植期25天。
2.5招标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土壤翻耕、回填种植土、土地整理、混播草籽等工作,确保植被成活率及覆盖率达到验收标准,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服务期届满时,未满足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标准,投标人需延长养护时间,直至通过验收,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3、投标人负责因施工、运输等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当地农牧民阻工的协调及费用。
投标人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投保人负责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工作。
投标人负责完成项目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生态养护、绿化植被恢复,以及与植被恢复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养护、移交、验收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质量标准:满足环评、水土保持验收要求,达到环评、水土保持验收条件,配合第三方取得环评、水保验收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需提供承诺);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需提供承诺)或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承诺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植物移栽或园林种植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或养护或造林或植被恢复等相关业绩至少一项(单项合同中:绿化、养护、造林、植被恢复等部分累计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和至少一张配套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封皮、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业绩。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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