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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仓储物料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仓储物料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08-01-203-01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 信息服 务费(元)
1 青海黄河上游水 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西宁发电分 公司仓储物料场 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质勘察及设计范围全部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分二期完成,本次 只招一期施工及采购,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地质勘察范围:地勘工作包括仓储物料场全部(一、二期)工程及与工程相 关全部工艺、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测量。提出详细的岩 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 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总占地面积 74552.69平方米,建筑面积51640.79平方米。 2.2.2设计范围:包括仓储物料场全部(一、二期)工程及与工程相关全部设计,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主要设计内容为仓储 物料场工程厂区总平面设计,范围内及施工区四通一平设计,设计范围内基础及地 基处理的设计,生产设施、生产管理设施建(构)筑物、必要的公共生活设施全部设 计,自动化控制及场区围墙、监控设计,雨水、污水系统全部设计,消防系统设计 及其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工作。要求功能齐全,满足电厂的粉煤灰、湿灰、石膏、 炉渣存储环保要求及输送、运输要求。 2.2.3施工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一期建筑安装工程。 2.2.3.1总承包人负责仓储物料场全场(一、二期)场地四通一平,构建筑物基础处 理等工作。清理多余土方,开挖、外运及场地平整,外运残余物的弃土点和处理由 总承包人自行解决,外运、地下障碍物清理及零星建筑物拆除等(外运残余物、多 余土方、垃圾的弃土点和处理由总承包人自行解决,处理必须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需要外购土方时,其土源点由总承包人 自行解决,购土费用、土方运输费用等均由总承包人支付。如果发包人提供的进场 道路不能满足总承包人的使用要求,则由总承包人自行负责改造、加固或修缮。 2.2.3.2主要构建筑物及设备施工:1、2、3号综合库基础施工及构建筑物安装,含 综合库内配套设备、设施,主要有渗滤液收集池及附属设备,堆料机、喷淋装置安 装等。不含粉煤灰仓基础及筒仓施工。 2.2.3.3场内公用构建筑物施工及设备安装:磅房及配套设备,电气室及配套设备, 项目整体进度: (一)项目总工期:本项 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设计工期:合同签 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 计及施工图设计。 (三)施工工期:合同签 订后60日内完成1#、2# 和3#综合库建设并投入使 用;相应基础设施及配套 设施根据工期节点自行安 排。 初期雨水收集池及配套设备、隔油沉淀池及配套设备;值班室、卫生间施工及装饰、 青海黄河 上游水电 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西宁发电 分公司 300.00
气化风机房建筑物施工,场内消防系统安装等。 2.2.3.4全场场内道路,场区围墙、大门及安防系统,地下管网,地下水监测井等。 场区的施工道路属于总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仓储物料场外防洪、排洪、护坡、挡墙 设施属于总承包人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2.2.4项目管理范围: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质量、进度、投 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设备及材料的催交催运工作、竣工结算 等。 2.2.5物资供货范围: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机械、建筑安装材料、备品备件采购、 供应、组织验收、保管、出库、资料移交等工作。主要设备机械有:桥式堆料机, 汽车衡,洗车台,喷淋装置,污水处理装置,新能源装载机、自卸车、叉车,充电 桩,电气电缆,变压器及其电气设备。 2.2.6其余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全过程中各项法定及约定所需 第三方、政府、行业、外部专家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工作的设计、委托、协调、评 审、鉴别等费用承担,确保所有验收结果符合相关法规及合同要求,并通过验收、 审查批复;负责本工程所有的评审等相关工作;负责调试至投运过程中相关工作和 费用。 2.2.6.1承包人负责人施工前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组 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并在项目开工前 通过应急管理部审查。 2.2.6.2承包人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写安全专篇。安全设施实际必 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 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 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提交相关 资料,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6.3总承包人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和水 土保持验收前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负责并确保本工程通过水土保持 验收,使本工程获得政府颁布的相应许可证。 2.2.6.4组织外部专家完成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 司仓储物料场建设项目 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 建筑安装部分可分包符合要求的单位实施,相关资质证书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 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近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至少符合以下业绩要求之一①至少一项已完成的一般固体废物 储存场EPC建设项目业绩(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②至少一项已完成的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场设计业绩和一项已完成的一般固体 废物储存场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之和不小于500万元);③至少一项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 EPC建设项目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或工程量清单、签名页等)、竣工证明等(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 有效证明资料); (6)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 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建筑安装不分包, 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建筑安装分包,须为施工单位在册人员,合同签订时提供近3 个月施工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本项目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建筑安装不分包,须为投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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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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