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
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阳发改社会发【2024】206号、阳发改社会发【2024】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
请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阳泉市老年颐养中心(阳泉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招标
代理机构为山西汇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对原颐养中心整体建筑进行改造,地上6层,层高3.3米,改造总建筑面积
为9300平方米,养老床位200张。其中:建筑主体改造主要包含加固改造9300平方米,更换进
出口电动门2樘,一至六层功能室改造1068平方米,一层消控室改造50平方米,一层库房、培
训室改造1000平方米,所有房间矿棉板吊顶6183平方米以及电梯改造、室内给排水、电气、弱
电、消防、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改造,大楼外墙保温改造3028平方米,屋面保温改造1824平方米
;室外配套工程改造内容主要包含一楼室外老年人活动站改造80平方米,室外路面硬化1000平
方米,四层平台改造1000平方米,绿化1200平方米,新建安全挡墙2422.5立方米,一层晾晒硬
化1200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提高1
度采取抗震设防措施,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为二级。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
、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施工等实施
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
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
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
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类执业资格证书。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4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
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及各方承担的 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
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5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开展执业活动。
3.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第三
章评标办法 补2约定。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
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 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
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17时30分至2025年8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