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其他)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 |||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1375006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发改(审)〔2025〕208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40951.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河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招标类别: 其他 招标 | |||
投资额: 40951 万元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规模: 对10.36公里河道实施滨水空间提升改造,实施河道疏浚及岸坡改造,实施景观绿化工程及水生态工程,改建雨水口及雨水方涵,并沿河增设亲水平台、座椅等便民服务设施。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S110000A001041375006001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标段(包)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雨水口(方涵)工程、建筑物工程、水生态工程、灌溉工程等内容项目管理服务。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海淀区 西起安河闸,终点至海淀区界,中间除去“清河之洲”段 | |||
合同估算价: 4450600 元 | |||
计划工期: 365 | |||
建筑面积: / | |||
建筑高度: / | |||
其它说明: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110000A001041375006001 清河(海淀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无资质要求 资质。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业绩要求: / |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 07月01日至 2025年06月 30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② / ; | |||
(7)其他要求: / |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0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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