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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 石柱县武陵山片区2025年万朝镇等(4)个乡镇石柱县大坪煤矿等(12)个矿山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
石柱县武陵山片区2025年万朝镇等(4)个乡镇石柱县大坪煤矿等(12)个矿山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武陵山片区2025年万朝镇等(4)个乡镇石柱县大坪煤矿等(12)个矿山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 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发改审〔2025〕1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沿溪镇清明村、万朝镇万富村、沙子镇卧龙村、三星乡五斗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4.7034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及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21801.07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36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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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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