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钢板材厂240吨转炉汽化系统直排水和乏汽回收利用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稀土钢板材厂240吨转炉汽化系统直排水和乏汽回收利用项目设备
,招标编号:K15020020250728020010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昆都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项目备案告知书2502-150203-07-02-837362,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包钢厂区)
2.批准文号:2502-150203-07-02-837362
3.工程规模:稀土钢板材厂240吨转炉汽化系统直排水和乏汽回收利用项目拟建设一套综合回收装置、一套排污水回收装置、一套除氧器乏汽回收装置、两套汽水换热器及配套管线、泵组、控制系统等;并对球形蓄热器放散调节阀、蒸汽过热调节阀、转炉汽化烟罩排污自动化进行改造,对蒸汽放散、蒸汽过热调节系统优化。配套低压供配电、暖通等公辅设施。
4.标段编号:K1502002025072802001001
5.项目名称:稀土钢板材厂240吨转炉汽化系统直排水和乏汽回收利用项目设备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含综合余热回收机组和除氧器乏汽回收机组及其附属装置,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所有设备到货。
8.计划投资:4295451元(含税)。
三、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设备的制造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四、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 09:30时(以实际平台预约场地时间为准,不另行澄清)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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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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