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淤泥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淤泥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B140481202507310004-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淤泥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ZFB140481202507310004-02)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5〕9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政
府配套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淤泥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编号:ZFB140481202507310004-02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工艺为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 5000m
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有效面积 12500 ㎡的垂直潜流湿地,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内容;按一个
标段组织招标。
5、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
6、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
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是本单
位专职人员;
5、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须
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
员须提供退休证明)、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
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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