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新荣区万泉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二次)(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531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市新荣区万泉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531003 ),已由大同市新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大同市新荣区水利发展中心(大同市新荣区河流保护中心、大同市新荣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万泉河新荣区段河道清淤疏浚11.2km,沙坑平整,新建浆砌石堤防7.6km,格槟石笼护岸14.8km,新建漫水桥2座,沿岸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同市新荣区万泉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二次):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配合服务。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项目法人为大同市新荣区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合同签署及工程实施等有关事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同市新荣区万泉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设计(二次):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指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