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榆社县抽水蓄能清洁能源(风光部分)一体化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372001)招标项目,已由榆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2-140721-89-05-308527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格盟榆社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格盟榆社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投资或承建项目所需光伏组件采购,预估招标容量为27MW。
2.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境内,具体项目地点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预估采购总容量为27MW。
(1)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供货量为不确定因素,并充分考虑中标后有可能增大供货量,或减少供货量等因素。
(2)具体容量以最终项目单位实际排产为准,交货地点为项目单位指定施工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有配合招标人、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的责任,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
(4)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成光伏组件设计、制造、试验、抽检、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税费、保险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5)投标人负责项目现场的EL组件检测以及发电后的红外热成像检测工作;包含不仅限于隐裂、碎片、功率混搭、黑心片、黑边、黑线、亮片、断栅、虚焊、划伤等。
(6)供货范围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及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抽检试验、运保费、产品质量及发电效率保险、税费等。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4.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延长供货时间,投标人须响应项目单位实际需求,按需供货(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交货时间,时间调整后,各批次的交货时间顺延。各方以正式签订的交货进度纪要为准,乙方必须满足新的设备交付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须具有光伏组件供货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5.在格盟集团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07月29日 18 时30分至2025 年 08月08日 17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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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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