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淀区田村路43号二期用地定向安置房项目精装修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首农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约56636.0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9430 (万元)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43号院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75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田村二期 1#-7#楼室内精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图纸所示内容,原部分已完成安装的保护性拆除和重新安装等
2.5其他 /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43号院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75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田村二期 1#-7#楼室内精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图纸所示内容,原部分已完成安装的保护性拆除和重新安装等
2.5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3.2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