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10020250718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 已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506-150104-89-01-407733 号备案,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春华再生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100%(政府出资0.00%;企业出资1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北至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东至云中路、南至亿阳街、西至西二环
2.3招标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6.28亩,总建筑面积为20739㎡,新建再生水深度净化水厂一座,包括:高品质再生水处理设施、浓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生产附属设施、生活办公设施、输配水管网等。(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5071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计划工期 |
282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55000万元 |
招标内容 |
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6.28亩,总建筑面积为20739㎡,新建再生水深度净化水厂一座,包括:高品质再生水处理设施、浓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生产附属设施、生活办公设施、输配水管网等。(具体建设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为本项目提供EPC服务;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5071801001002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再生水水质提标工程项目监理 |
企业资质要求 |
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计划工期 |
282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630万元 |
招标内容 |
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EPC标段(接受) 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联合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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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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