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三电迁改变更增项部分工程
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04012025071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三电迁改变更增项部分工程结算审核项目项目已由赤峰市人民政府以《研究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三电迁改变更增项部分工程结算审计有关事宜》赤政纪字〔2025〕30 号会议纪要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三电迁改变更增项部分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2.2标段名称: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三电迁改变更增项部分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2.3建设地点:赤峰市
2.4建设规模:审核金额约为14750万元
2.5招标内容:本项目三电迁改变更增项部分结算审核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出具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造价师专业为安装工程)。
3.3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项电力施工类结算审核服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其他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要求提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1”所列情形(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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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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