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包头市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6标段
包头市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6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6标段 已由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6标段
2.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
2.3招标规模:莫尼路(桩号K2+460-民族东路)再生水管线工程,全长约2378米,最大管径为DN600。本工程以水平导向钻进施工为主,管道沿绿化带敷设,内容包括拆除绿化、挖土方、埋设管线,回填土方及部分恢复路面、恢复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项目计划投资:1708.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20020260226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市市本级绿化用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6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708.0 | 工期(日历天) | 1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③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④未被列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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