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焦平铁路JPZQ-10标项目部挤密桩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焦平铁路JPZQ-10标项目路基工程:总长度15.01km,其中正线区间路基1.34km站场路基2.71km;动走线路基3.71km;洛阳龙门站北西联络线站场路基0.73km,西南联络线区间路基0.53km,站场路基1.34km,洛宜改线区间路基2.03km,站场路基2.62km;桥梁工程:4座,长度7.46km,其中双线桥1座,桥长3.51km,单线桥3座,桥长3.95km;框构10座,其中正线新建框构2座、接长框构2座,联络线新建框构4座、接长框构2座;涵洞15座,其中正线新建涵洞6座,联络线、动走线新建涵洞6座、接长涵洞1座,地道2处,双线简支箱梁预制架设335孔、单线简支箱梁架设91孔门式墩12个。
1.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焦平铁路JPZQ-10标项目部挤密桩工程施工(先行用地范围:DK102+086.68-DK104+022.41)。
主要内容:主要包含挤密桩工程等相关施工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
2.1开始工作日期以及总工期以项目部实际安排为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示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2甲方应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2.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与投标的企业须在中铁七局集团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的单位;
4.2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规行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里授权委托书、纳税人资格证明;
4.4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4.5具有施工劳务相关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4.6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好;
4.7投标代理人需携带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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