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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沙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公开采购-2026-3
2、项目名称:灵宝市沙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SGZ[2026]045-GC009 灵宝市沙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灵宝市沙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地点为灵宝市西阎乡,工程匡算总投资约9133.28万元,拟治理河道长度13.5km,防洪标准10年一遇;
5.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含沙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施工图及预算和水土保持方案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本项目拟派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未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单;
3.5、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
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或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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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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