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25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恩施水电青龙电站引水系统缺陷处理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分公司恩施水电青龙电站引水系统缺陷处理施工标段包1
2.3 施工地点: 湖北省恩施
2.5 招标范围: 恩施水电青龙电站引水系统缺陷处理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除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同时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下业绩之一:
(1)至少1项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水电站主体工程(是指合同中包含引水隧洞、发电厂房、尾水渠、压力管道、调压井其中之一即可)施工业绩;
(2)至少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主体工程(指合同中包含大坝、引水工程、厂房、尾水工程其中之一即可)施工业绩;
(3)至少1项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水电水工建筑物修复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取得住建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或水电站水工建筑物修复业绩,附公司任命文件及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6日23时59分止。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