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金川嘎斯都光伏二期运维楼工程项目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阿坝金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阿坝州金川县俄热乡
2.2项目规模:装机300MW,总建筑面积约为1822.06㎡。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156日历天,计划自 2026年2月25日开工至2026年7月31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2个(建筑规模2000㎡)及以上完整的房屋建设施工业绩(已完工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有效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9 10:30到2026-0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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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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