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951)
一、招标条件
华电(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寿光一期光伏组件加装在线清扫装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2.2项目规模:华电(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寿光一期光伏项目装机容量33.7MW,屋顶面积约20万平方米,分7个并网点10kV并网,预计需安装轨道式清扫机器人约60套。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6年3月15日至 2026年5月 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不变。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光伏组件-寿光一期光伏组件加装在线清扫装置(CHDTDZ001/23-QT-195101),具体为:华电(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寿光一期光伏组件加装在线清扫装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自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3项 光伏清扫装置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8 12:04到2026-02-0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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