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瓦房店风电场化学实验室建设及智能化数据检测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37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瓦房店市赵屯乡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瓦房店风电场化学实验室建设及智能化数据检测管理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瓦房店市赵屯乡
2.2 规 模: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化学试验台及配备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系统,采购器皿柜、耗材、备品、备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 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瓦房店风电场化学实验室建设及智能化数据检测管理系统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辽宁省瓦房店市赵屯乡华能瓦房店风电场场内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仪器设备、化学试验台、配套软件安装及调试工作;1年内完成人员资质、化学实验室资质、知识产权等获取工作。
①采购化学实验室所需的油化验以及水化验相关仪器设备,并负责所有设备安装测试、配套软件安装及调试、操作培训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②采购化学实验室所需的化学试验台、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并配备器皿柜、耗材、备品、备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3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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