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岱山鱼山电厂项目调试电源EPC总承包工程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558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岱山鱼山电厂项目调试电源EPC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中煤(舟山)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煤岱山鱼山电厂项目。本工程厂址位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内,地处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东距岱山本岛约10公里,距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35公里,距宁波甬江口40 余公里。整个石化基地以大鱼山岛为中心,将小鱼山、大峙山等周边岛屿围垦形成约40平方公里的陆域范围。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安装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计划自2024年6月份开工,#1机组拟于2026年4月建成投产,#2机组拟于2026年6月建成投产。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采用工程EPC总承包方式建造,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保管、调试、验收、移交投入使用以及使用完成后的拆除工作。
(1)工程勘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方案设计与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与设计有关的审查、评审等。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35kV箱式变压器成套装置(采用租赁形式)、箱变围栏、35kV电缆及附件、10kV电缆及附件、电缆桥架、其他附属设备等。继电保护、通讯、自动化、计量等设备以电网同意的接入方案为准,设备采购、租赁及施工调试均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
注:箱式变压器成套装置投标方采用租赁形式,使用时间预计9个月(使用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实际使用时间不涉及本项目价款调整)。
(3)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35kV箱式变压器成套装置、35kV电缆及10kV电缆敷设及电缆桥架制作、电缆终端制作、变压器基础、接地网制作等。
(4)试验、调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整个调试电源工程全部试验工作、全部调试工作、全部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启动方案及工程档案(设计、施工、设备、调试等)资料的编制、组卷、移交工作。
(5)本调试电源所涉及的保护定值计算和主管部门验算、电网及质监站验收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6)配合协调调试电源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调试方案、停送电方案报批,并完成电网公司带电前所有验收手续和送电手续办理工作。
(7)本调试电源使用完毕后的拆除、排涝河道、变压器场地的恢复等工作均含在本项目中,具体拆除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8)其他施工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配合;本工程范围内施工协调、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设施等。由投标方负责。工程竣工时投标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本工程从正式开工至调试电源正式送电投入使用施工周期不大于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绿色石化基地内中煤岱山鱼山电厂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1)至少一项已完工的煤电机组主体安装或调试业绩;(2)至少一项已完工的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及施工业绩。
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完工验收证明,合同中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双方盖章页,完工验收证明应体现完工时间。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若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业绩条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设计单位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至少一项已完工的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至少一项已完工的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业绩和一项已完工的煤电机组主体安装或调试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要求3.3。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或虽提供但已过期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证书颁发机关官方网站查询为准,相关资质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查询,相关资质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业绩项目的机组容量以实际情况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机组容量信息但通过网络查询或投标人澄清补正确定能满足要求的,仍视为有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00到2026年01月08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00到2026年01月08日23:00。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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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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