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一期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4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一期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飞灰填埋场一期二阶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夏铎铺镇凤桥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2.2建设规模:
生活垃圾烧发电厂设计处理总规模1000t/d。本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10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台中温次高压蒸汽锅炉(6.4MPa,450℃)。配套设施飞灰填埋场一期库容约2.58万m,二阶段库容约7.82万m。
2.3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2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次主要招标范围为飞灰填埋场一期二阶段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工程、雨污分流系统、总图其它建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从招标人指定位置接入,费用暂定按每度1.0元考虑(总表和分表有差额时将按各分表用电量分摊),如当地供电部门调整电价时,做相应调整;施工用水使用自来水,从招标人指定位置接入,费用暂定按每方4.0元考虑,如当地供水部门调整水价时,做相应调整;若施工场地内招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状况健康。
3.3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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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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