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机智慧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能源电机智慧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12-510112-99-01-456545】FGQB-07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2-510112-99-01-456545】第FGQB-07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柏合镇合灵路7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新征土地,利用华川电装成都汽车零部件工业园预留土地面积约55亩,新建新能源电机智慧厂房一栋,规划总建筑面积50300.61㎡,建筑为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层层高8米,二层高5米。一层为生产区,建筑面积约25566.86㎡,其中:东侧靠外墙一跨设辅房,设夹层,共二层,层高4米,单层夹层辅房建筑面积约1357.77㎡;西侧外墙设货物工艺平台,工艺平台(约2184㎡,12米进深)以及二部货物专用提升机。二层建筑面积约23375.98㎡,其中,预留生产区为17363.66㎡;实验检测区为6012.32㎡(靠建筑东侧)。建设配套的水、电、暖通等公用工程设施,以及室外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设施。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和法律法规、规范、政策的要求,采用先进技术和有效措施,使项目在环保、安全、卫生、节能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一次性验收达到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至少一个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或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7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或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不低于7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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