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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余热回收综合利用及智慧能源站新建施工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余热回收综合利用及智慧能源站新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1-26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余热回收综合利用及智慧能源站新建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余热回收综合利用及智慧能源站新建施工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电气装备制造产业园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2日内开工,工期15日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涵盖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以及园区整体供冷/热源系统,其中包括一套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一套ORC发电系统、一套吸收式制冷系统、一套空气源热泵系统(能源站、办公楼、宿舍楼)、一套固体蓄热系统等及相应配套的管道、电气、热控、暖通、给排水、防雷接地等等。施工单位需配合完成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和最终交付投产等(不限于所列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2.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供热改造或供热新建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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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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