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里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已由龙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2501-522730-04-05-16238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金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590Wp的单品硅BIPV智能光伏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利用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及其附属场所面积共计约27.63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50.41MW。其中装机容量:一期4.70MW、二期5.43M、三期5.87MW、四期385MW、五期5.89MW、六期5.99MW、七期4.02MW、八期3.88MW、九期5.07MW、十期5.71MW;另配套建设变配电设备、建筑构件维修、加固等。
2.3项目总投资:20265.00万元
2.4合同估算价:284.06万元(项目管理:143.68万元;造价咨询服务:140.38万元)
2.4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对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对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相关手续和报审工作,并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档案等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开展项目法人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造价咨询服务:1.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2.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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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