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管网工程标段)跟踪审计服务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台江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管网工程标段)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江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苗疆水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26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其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台江县县城 。 |
| 2.2 建设规模:改建 0.5 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 1 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渠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 AAO 生物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药间、风机房、脱泥机房等,改造管网 15.578 公里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303632.18元。 |
| 2.4 计划工期:730天 。 |
| 2.5 标段划分:台江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管网工程标段)跟踪审计服务。 |
| 2.6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土木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和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