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农村供水(敬南水厂等 8 座水厂)经营权项目出让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义市农村供水(敬南水厂等 8 座水厂)经营权项目出让已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局以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农村供水(敬南水厂等8座水厂)经营权项目出让有关事宜的批复、兴府函〔2025〕257 号批准进行经营权出让,招标人为兴义市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经营范围
2.1 项目地点:贵州省兴义市;
2.2 经营权评估值:22610.18万元;
2.3 经营期限: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0年;
2.4 经营范围:本项目经营权出让范围包括皮山林水厂、花生堡水厂、金竹凼水厂、敬南水厂、坪上水厂、大地水厂、捧乍水厂、万屯水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