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乡村振兴数字农业科创园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0968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受山西丰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奥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高平乡村振兴数字农业科创园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681001),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高行审字〔2025〕3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高平市仙井村
2.2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681001
2.3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5104.088㎡(322.64亩),总建筑面积166979㎡,主要建设5栋大型智能玻璃温室、配套温室辅助设施、能源中心等,并购置所需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供电、围栏、道路等厂区工程。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2.4.2招标范围:高平乡村振兴数字农业科创园项目EPC(设计、施工、采购)建设项目,包含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所有内容。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和最终交付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5投资额:51315.33万元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8 本次招标最多可以接受两家联合体投标, 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
3.1.1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中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需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
3.1.4.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除设计负责人外均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附承诺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1.4.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班子2025年度第三季度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明细。
3.2 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3.4 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凭证;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 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 日18 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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