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厂区分布式光伏总承包(DB)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28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厂区分布式光伏总承包(DB)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4.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设计+施工(DB)总承包方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施工图、工程概预算、竣工图、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计等;(2)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屋顶结构检测及加固、施工协调、试验、检验、验收等;(3)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接入厂内新能源运维系统等;(4)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相应报告等;(5)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0天之内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份且单份项目容量4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总承包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项目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1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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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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