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中半岛长江沿线流域雨水通道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中发改[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渝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渝中半岛长江沿线流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网15.08km,其中3.0m×4.0m雨水箱涵0.35km;d1800-d2000雨水管1.81km;d400-d1000雨水管10.15km;d500排水管道0.39km;d300雨水口连接管1.8km;雨水边沟0.58km。
2.3 R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15661.83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3068.31万元
2.4 招标范围:1、完成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含项目测量(包括1:500地形管线测量及其他建构筑物的物探、纵横断面测量、施工控制网测量、施工单位进场前的原始地貌测量,以及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测量等)、可研勘察、初步勘察(含水文地质勘察)、详细勘察、专项勘察、补充勘察、周边环境调查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的BIM模型等。上述勘察工作需包含勘察阶段可能发生的管道清淤,井盖破损修复、泥浆排放、占道手续等情况采取的措施。
2、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华路(北2)、新华路(北3)、新华路(南2)、巴县衙门、衙门岗巷、凯旋路、新华路(南1)、较场口环岛、民生路、和平路-中兴路、解放西路下江箱涵、长滨路雨水通道扩容、公园路、中山三路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不含概算)及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审核合格的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管勘测量及地勘30日历天,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测绘(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