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老旧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2-640202-04-01-350735)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资金、剩余部分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大武口区长庆街与前进南街交叉口石嘴山市中医院周边土地硬化并改造升级文明南路现状。周边土地硬化5100㎡,改造升级文明南路现状建筑面积910㎡。修复文明路、贺兰山路两侧破损路缘石及人行道砖,改造提升非机动车道12000米,更换老旧路灯264盏,配套建设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及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街道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对大武口区长庆街与前进南街交叉口石嘴山市中医院周边土地硬化并改造升级文明南路现状等建设内容组成,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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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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