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中路项目已由白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白行审发〔2025〕137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白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以《关于白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中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白行审发〔2025〕105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白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水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家卓村 ;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现状雁中路与永宁路交叉口,沿现状雁中路中轴线向东,终点位于刘家卓村西。本项目路线全长0.4公里,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6m,其中机动车道16米,两侧预留人行道各5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6331584元;
2.4 标段划分:
|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 施工 | 白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中路项目 | K0+000-K0+400 | 本项目道路起点位于现状雁中路与永宁路交叉口,沿现状雁中路中轴线向东,终点位于刘家卓村西。本项目路线全长0.4公里,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6m,其中机动车道16米,两侧预留人行道各5米。 | 主要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90 |
2.5 其他: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白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雁中路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并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记录;投标人2020年1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公路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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