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业绩要求
2.1 项目名称: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阀门维修供应商入围招标
2.2 项目编号: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承接本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本部单位现有业务在内的招标方指定的区域)的阀门维修。阀门维修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阀门及单元,如存在理解异议,相关解释、变动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且招标方拥有对各标段区域阀门维修范围进行统筹优化、组合拆分的权利,投标方需无条件服从。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标段范围内的所有阀门及其附件、电动阀的阀体及机械传动部分进行维修、内漏处理和应急抢修等,保证阀门的正常运行;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阀门维修通知后24 小时内到达招 标方生产现场,组织维修(包括夜间及节假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最终以实际实施工作量进行结算。
招标人与入围单位签订入围协议,明确入围年限、服务方案、服务标准,遇有相应项目时,根据对应项目类别、特点,结合入围单位的业绩及服务方案等,自入围单位中确定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2.4.1 入围供应商 6-10 家。入围供应商按有效投标人数*80%,向上取整数作为拟中标人,最多不超过以上规定家数。
2.4.2 本次招标为年度框架协议招标,有效期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4.3 招标人不对入围单位进行工作量承诺。入围期间如遇国家及招标人相关政策调整或存在冲突,投标人须无条件同意入围协议相应终止。
2.5 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具有阀门维修技术服务能力,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每年不少于 3 份涉及石油、石化、煤化工、热电站(电厂、电力系统高温高压阀)行业阀门维修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至少有 1 个业绩合同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或财务结算为准;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方其他方面例如资金、财务、债务、经济纠纷、合同违规等方面状况及信息,由商务评委审核、确认。技术评委仅对投标方提供的资质证明内容进行匹配是否符合招标方技术能力要求,并对投标方调查了解有无重大安全事件,有无违反特种设备法等事件发生。投标方承诺对所提供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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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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