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2024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2024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一期)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5]2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县级配套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采暖设备选型为太阳能+空气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解决平罗县通伏乡、高庄乡、姚伏镇农户采暖问题,共计改造655户,单户采暖改造面积80㎡,总采暖改造面积52400㎡。其中高庄乡213户,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安装5G太空能恒热站213台,系统配置平板太阳能蒸发器面积745.5㎡,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总功率1107.6KW,总制热量2647.59KW;姚伏镇218户、通伏乡224户,采用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安装空气源热泵机组442套,系统配置空气源热泵总功率1944.8KW,总制热量4596.8KW。
2.2建设地点:平罗县姚伏镇、通伏乡、高庄乡。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平罗县2024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一期)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
平罗县2024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一期)一标段;
平罗县2024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一期)二标段;
平罗县2024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一期)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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