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
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KZH-25ZXF714,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需求单位为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项目(二次)
2.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中核沽源铀业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
2.3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利旧现有研发厂房,利旧建筑面积(萃取区)214.14m;
2.4招标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承包人负责钼精矿铜钼分离回收工艺工业化试验研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路线的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选型,平台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指导甲方开展现场试验,按照甲方档案管理相关要求提交设计、施工、调试、试验等全过程资料,以上招标范围仅为概括性描述,具体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合同文本等。
2.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经甲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实施方案;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设备选型及采购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项目平台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现场试验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
2.6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中核沽源铀业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
2.7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满足采购需求单位使用要求、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的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萃取实验相关研究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4)人员要求:无。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要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同时承担工程设计及项目平台建设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仅承担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仅承担项目平台建设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投标人应答资格,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已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并缴费的,无需二次缴纳)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00-2025年11月19日16: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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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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