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桃江县松木塘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电场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松木塘二期风电场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境内,规划风电场由三条东西走向山脊组成,有效山脊长度约5km,海拔高度在300m~540m之间。风电场场址距松木塘镇约10km,距桃江20km,距益阳40km,场区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大型设备进场道路可由长常北线高速至平洞高速高速桃花江收费站下高速,通过省道S206至牛田镇金凤山村风电场进场道路路口。
松木塘二期风电场总装机规模为50MW,设计安装1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各风机机组均布置于场内山脊(顶)地带。利用原一期110kV升压站进行改扩建。集电线路采取架空加直埋电缆线相结合的方式。
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2月开工,2026年1月首台风机基础浇筑,2026年3月首台风机吊装,2026年6月首批风机(15MW)并网发电,2026年9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6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工作为风电场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含风电场场内道路、风机平台及基础、箱变基础等土建工程:风机及箱变吊装调试、风机平台接地环网铺设等安装工程:水保环保设施、植被绿化措施及其配套验收等环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及专项验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验收等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
(2)土建工程施工:场内新建道路工程、弃渣场工程、风机平台工程、风机基础工程、箱变基础工程、风机箱变接地工程等。
(3)主要设备材料采购:10台箱变本体及防冰坠保护棚,保护棚跟箱变本体同时出厂,10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1台千兆纵向加密装置、环网交换机及跳线尾纤等附件由箱变厂家配套提供。风机至箱变之间的铜芯电缆采购。
(4)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工程:风机(含塔筒)吊装、电装、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箱变安装、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
(5)水环保工程施工:水保环保及安全文明施工(含水保环保截排水沟、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及渣场、吊装平台及道路回填边坡的植被恢复、道路上边坡、吊装平台上边坡绿化,风电场内水保设施完善等)。
(6)验收:风机设备、箱变、安全设施、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直至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风机及箱变设备试验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吊装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风电场首批风机并网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风机试运行结论的意见书、箱变投运前试验报告、风机基础沉降观测报告、风机平台接地电阻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备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备案等)。
(7)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及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集控及安全监测要求。
(8)具体工程范围及工作界面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吊装允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2个与本项目类似50MW山地风电项目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结算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
涉案“黑名单”。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B证,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订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7.2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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