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隆昌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场镇建设管理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隆昌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场镇建设管理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隆发改投资〔2025〕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隆发改投资〔2025〕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昌市;
2.2规模及投资额:新增路侧车位767个,停车场车位新建1734个、改造440个,休闲健身广场新建2个、改造1个,场镇道路提升改造6.67公里,农贸市场改造2个、新建2个,场镇C、D级危房整治14处、拆除151处,以及场镇道路交通标识、标线、交通设施提升改造等;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隆昌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场镇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监理;
2.5标段划分:施工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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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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